关于开展2026年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6〕10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部署情况,现就学校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职务)推荐、评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聘)范围
学校非高校教师系列包括教辅系列(实验、图书资料、编辑、档案、会计、审计、工程等)、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党务政工专业职务。
二、推荐指标
1.高级职称
推荐比例不高于1:3(四舍五入计算),申报人数不足3人或无空余岗位的,不组织推荐。具体推荐指标数量如下:
教辅系列按照1:3计算推荐指标,但合计使用正高职称推荐指标不超过1个,使用副高职称推荐指标不超过2个;教育集团每两年推荐一次高级职称评审,今年不组织推荐;党务政工系列高级政工师无空余岗位,不组织推荐。
2.中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推荐比例不高于1:2(四舍五入计算),申报人数不足2人或无空余岗位的,不组织推荐。具体推荐指标如下:
教辅系列按照1:2计算推荐指标,但合计使用中级推荐指标不超过4个。
党务政工系列按照1:2计算推荐指标。
中小学系列按照1:2计算推荐指标;其中,附中、附小无空余岗位,不组织推荐;附属幼儿园使用中级职称推荐指标不超过2个。
初级职称推荐不设置比例限制。
三、推荐办法
1.教辅系列
因教辅各系列申报人员较为分散、评审进度不一、评审条件差异较大,借鉴其他高校的做法,各级推荐指标数不按系列细分,采用“综合评议、竞争推荐”的方式,由校外专家组结合业绩成果、专业差异等按照推荐指标数等额推荐。
2.中小学系列
由教育集团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按推荐指标数等额推荐到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评审。
3.党务政工系列
由人事处组织校外相近系列(专业)专家进行综合评议,按推荐指标数等额推荐。
4.“以考代评”人员
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在报考职业资格考试及职称考试前,须事先取得所在单位和学校同意,未经同意取得的资格(证书),学校不予认可。
四、聘任办法
经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学校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予以聘任。
“以考代评”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后申请聘任,须参加教辅系列综合评议并获得专家组推荐(占用相应指标),方可报送学校研究聘用事宜;未获专家组推荐或学校不同意聘用的,不予聘任。
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由人事处组织进行申报工作。其中,主管部门(评审委员会,下同)已下达2026年职称评审通知的,申报条件按通知执行;未下达2026年评审通知的,申报条件按照2025年评审通知执行。计划参加2026年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职务)评审的教职工均应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后,交由所在单位汇总并报送至人事处。
2.单位审核评议
各单位成立考评推荐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由党政主要领导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必要时可聘请外单位专家参加,考评推荐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各单位是推荐(评审)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继续教育学时、参评资格等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进行评议;负责公示申报人的所有申报材料和单位评议结果,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同系列(专业)、同级职称有2名以上申报人的,应体现推荐排序。
3.提交材料
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相关材料,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学校组织推荐并公示
5.推荐评审
按相应主管部门评审通知要求,进行材料报送、线上审核推荐等工作。
6.学校研究聘任
六、时间、材料要求
1.个人申报
2026年9月11日前,各单位报送电子版《淮北师范大学2026年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统计表》至人事处。
2.单位推荐
2026年9月18日前,单位统一报送《淮北师范大学2026年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统计表》、推荐报告、推荐组成员名单、公示证明、个人申报材料(含简明情况登记表、支撑材料)至人事处204办公室。
各单位应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所有经审核、复核的材料,均须AB岗两人签字。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复印件;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后的材料复印件,所有打码版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2份申报材料由单位核对一致后加盖公章。
七、其他事项
1.必须使用已正式取得的业绩成果,不能核实的材料不得使用;工作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2.推荐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未按程序申报、未及时提交材料或学校组织推荐后满足申报条件的(含主管部门修订评审条件、取得新成果等),不予推荐。因各种原因造成获得推荐人员终止申报的,均不进行递补。
3.因学校接收各系列职称评审通知流程较长、时间偏晚,为不影响各系列职称获推人员申报职称,申报人员须及时查询相关通知并联系人事处开展相关工作;人事处收到的通知、文件,将转发在人事处网站上。
4.因部分系列职称开评较早,为不影响职称评审工作的开展,请各单位务必做好通知工作。
人事处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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