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机构介绍>职能简介

职能简介

人事处是负责全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有关人事人才的政策规定,落实上级及学校下达的方针、政策、决定、工作部署等,按照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上级人事管理的政策和要求,结合学校的总体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推进校内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3.统筹专业技术、管理队伍、工勤人员三支队伍的协调发展,根据全校的机构设置情况,定编、定岗、定员。

4.负责全校教职工聘用合同管理与聘期管理工作。

5.创新人才聘用机制,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等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高层次人才项目、团队项目的遴选、推荐申报工作,并代表学校对受聘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管理。

7.开展岗前培训,做好高层次人才培育及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

8.负责教师在职进修的审批及管理等工作,负责国(境)内外进修人员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招聘宣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出站手续、户籍、档案、薪酬等人事工作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相关管理工作。

10.做好教职工晋升与考核,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考核等工作。

11.按照上级政策规定,负责全校教职工薪酬及福利待遇、社保等具体工作的实施,深化制度改革,强化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工绩效申报与分配工作。

12.负责开展教职工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奖惩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13.负责办理教职工的校内调配、调入、调出及离退休手续和退役军人的安置工作。

14.负责管理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做好学校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15.负责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有关人事方面的数据统计、报表、文件、材料的报送和归档等工作。

16.负责全校编外人员管理。

17.负责与人事工作相关的争议处理。

18.开展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统筹落实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师德教育、典型选树等,落实师德监管、师德问题调查处理,办好每年教师节系列活动;组织开展教师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师德日常考察、年度考核工作。

19.负责召集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会议;指导校内各单位师德建设工作。

20.负责起草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规章制度、内部文件等;加强本单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工作队伍全面素质。

21.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