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异地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现组织开展异地职称确认工作。
一、申请范围及应具备的条件
学校从外省引进的具有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的教职工,可申请异地职称确认,申请确认的职称应与其在省外取得职称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1.原省外取得的职称,须是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规定经过评定程序,并被具有职称管理权限部门核准的职称;
2.来校后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3.与学校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复印件。
二、需提交材料
1.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1份(纸质版);
2.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个人提供)(纸质版);
3.原职称聘任文件和证明(带发文单位公章)1份(纸质版);
4.《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1份(见附件,纸质版);
5.个人简历1份(以近五年来的业绩成果为主,纸质版);
6.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25年异地职称确认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
三、时间安排
申请人将材料报送至学院,各学院审核无误后,2026年1月4日前,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综合北楼204,电子版材料发至人事处0A邮箱。
人事处
2025年12月31日
终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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