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培育造就高素质战略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现就我校2025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重大需求,优先支持国家级人才和学科领域带头人团队建设;优先保障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学科以及高峰学科、省部级以上平台、一流专业等建设所需人员计划;优先引进支撑解决多学科共性基础科学问题和产业瓶颈问题的人才。
(二)坚持需求导向。强化精准引才,提升引才质量;强化团队引才,提升人才引进计划与学科发展定位和专业建设的契合度,打造大平台、大团队聚集的人才高地。
(三)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特色鲜明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目标,健全完善人才“引育留用”机制,推进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等梯队建设,强化“高精尖缺”导向,推动学科人才平台一体化建设。
二、相关要求
(一)统筹谋划
各单位要按照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认真研究、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进人计划编报工作。
(二)科学论证
1.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充分论证本单位招聘计划的科学合理性和计划落实的可行性,科学编制本单位2025年度引进人才计划,编报计划要加强专家论证,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送。
2.除国家级人才团队、国外优秀人才引进需求外,招聘计划原则上每年只申报、核准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计划的视为单位无招聘计划;引进专任教师计划由教学单位填报,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引进其他系列(专职辅导员等)计划由学校研究决定;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追加或更改,确因工作需要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说明。
3.根据上一年人才引进计划完成情况,学校相应增加或核减各单位次年人才引进计划。
(三)规范要求
编制计划中须明确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科及专业、人才类别和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
1.招聘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博士后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认定材料。
2.专业名称要求须严格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填写。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在专业名称后加括号说明,未进行说明的视为研究方向不作要求。
三、日程安排
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向人事处报送引进人才计划(附件1)和人才引进计划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告。人才引进计划经学校审核研究、报主管部门核准后,将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各教学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自学校发布招聘公告后即可开展,招聘工作贯穿全年。
联系人:张松颜;联系电话:0561-3803218。
附件:
1.
2.
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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