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勤人员岗位晋级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工勤人员的积极性,促使工勤人员在岗位上安心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工勤人员岗位晋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在编在岗工勤人员,人事代理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师德失范”一票否决;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符合《淮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57号)、《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6〕2号)等文件的相关条款要求。
三、聘用程序、组织等
按照《淮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执行。
四、推荐指标及推荐办法
经学校研究决定,本次晋级使用三级岗位(高级工)指标4个,其他级别晋级不设通过率限制。
参考省内同类高校的做法,经学校研究决定,采用“资格+其他因素”排序的方法进行晋级推荐,即“在职岗相符的前提下,同一岗位等级内,取得技能资格时间早者优先晋级;取得技能资格时间相同,则依次比较任现职年限、总工龄、年龄等其他因素”。
同一单位、同一级别岗位有2人以上申报的,由所在单位按以上推荐办法排序推荐。
五、时间安排
1.申报人填写《淮北师范大学工勤岗申请表》交用人单位;
2.各单位开展资格审查、公示、推荐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11月2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
附件:
2.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工勤人员岗位晋级推荐统计表.xlsx
终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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