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勤人员岗位晋级摸底统计的通知
为提高工勤人员的积极性,促使工勤人员在岗位上安心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工勤人员岗位晋级摸底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事业编制具有工人身份的人员,人事代理工勤人员参照执行。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师德失范”一票否决;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符合聘用岗位的要求;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取得高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高一级《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证书工种与现岗位主要工作职责相符。
其中,因政策调整取消职业(工种)参加相近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的,可按相近职业(工种)申报晋级;由学校委托具备认定条件的单位进行等级认定并取得证书的或行业系统特有职业(工种)由学校委托该行业系统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进行等级认定并取得证书的,可按证书的职业(工种)申报晋级。
3.符合《淮北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57号)、《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6〕2号)等文件的其他相关条款要求。其中,参照《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考涉及取消和未纳入目录清单的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25号)文件,原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工种已取消或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的,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按其已持有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计算。
三、时间安排
各用人单位填写《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工勤人员岗位晋级摸底统计表》(详见附件),2023年9月26日前发送盖章PDF版及Excel版至人事处职改办。
申报人员提交新旧证书扫描件各一份(《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2023年9月26日前由各单位收齐后报送人事处职改办。
附件: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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