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师资队伍>职称工作>上级来文>详细内容

上级来文

关于转发人社厅职称绿色通道评审相关文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0 10:40:07 浏览次数: 【字体:

单位

2024年1月9日,学校收到省教育厅转发的《关于完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96号),请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其中,申报人员应通过省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经学校审核、推荐、公示并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省人社厅;申报人所在学院(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审查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证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请申报人员1月12日前与人事处联系开展申报工作,逾期未联系申报的按放弃处理;1月14日人事处将统一对申报人的参评基本条件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或未按时参加审查的,本次不予推荐。

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1月26日,因个人原因导致学校不能按期完成推荐、审核、报送程序的,责任自担。

联系电话:3801056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完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通知.pdf


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20〕18号)(2).doc


 

2024年1月10日

 


终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