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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02 17:19:2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教师(实验)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现就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评审(推荐)范围、工作职责、评审标准、申报程序等按照《淮北师范大学2025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及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的有关条款执行。

学院(单位)推荐指标

(一)高校教师系列

按照《淮北师范大学2025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执行,具体指标见附件1。不设置讲师的学院推荐比例,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推荐。

(二)高校实验系列

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淮北师范大学2025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执行。

三、材料要求

1.个人论文(著)、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业绩材料,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核实、核对,核验无误后由核验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个人应按要求提前将个人业绩材料录入省专技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系统。

2.学院(单位)汇总报送《2025年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推荐汇总表》(附件2)、推荐报告和专家组人员名单。同级职称有2名以上获推荐人员的(含转评),应体现排名先后(不含讲师认定)。

3.《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两份,均为A3单页单面打印,一份报送人事处,一份学院留存。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支撑材料(参考材料见附件3),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业绩材料扫描件;打码版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4.通过系统审核后,提交纸质《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1份(从省评系统导出,双面打印)。

四、工作要求

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推行审核AB岗实名制,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各学院(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多途径、多渠道核验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对申报材料公示有异议无法排除或无法核实材料真实性的,不得同意使用;未经核验的材料,不得私自加盖公章。

各学院(单位)应认真组织开展材料核验、资格审查、评价、公示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时间安排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审批情况,及时开放职称申报系统;完成线上审核后,收取个人纸质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个人申报应在职称申报系统设置的时间内完成,因任何原因造成未完成申报、填报类型错误等,均不得重新开放系统

、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文件精神,申报人员按下列标准缴纳费用:高级职务300元、中级职务160元、初级100元;破格、专题报告人员须缴纳100元答辩费。

缴费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附件:1.2025年教授副教授推荐指标.xlsx

          2.2025年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推荐汇总表.xlsx

                 3.高校教师(实验)系列支撑材料.rar



终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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