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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一批“相山学者”期满考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06 10:31:5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一批“相山学者”期满考核工作,请通知本单位第一批相山学者入选者提交相关考核材料。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相山学者奖励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9〕92号,简称《管理暂行办法》,下同)的相关规定,期满考核在年期满时进行,不得申请延期,由学校和所在学院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在校园网公示。不接受考核或放弃称号,追回已发资助经费未完成协议目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视完成情况追回部分已发资助经费;中期考核不合格而期满考核合格,可申请补发后2年奖励资助经费。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入选者完成《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A、B、C类“相山学者”入选者应完成的教学和科研任务。用于考核的业绩成果不得再申请学校奖励,国家级项目、省部级以上奖励除外。

第一批“相山学者”入选者需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相山学者奖励计划”期满考核表》(科研课题申报立项、论文(著)、成果奖励等,均应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国家级奖励不限单位名次业绩成果终算时间2025930,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原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将《期满考核表》及相关业绩成果支撑材料(相关业绩成果支撑材料不超过60一人一本,简订成册)于2025年11月13日11:00前提交至学院(期满考核Excel版、个人支撑材料PDF版一并报送),经学院审核签署初审考核意见签字盖章后,连同个人提供相关业绩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于2025年11月20日11: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204办公室学院汇总的期满考核Excel版及个人支撑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913350589@qq.com)。

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人事处师资科:0561-3803218


附件:

淮北师范大学“相山学者奖励计划”期满考核材料.zip


 

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5116


终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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