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一批“相山学者”期满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一批“相山学者”期满考核工作,请通知本单位第一批相山学者入选者提交相关考核材料。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相山学者奖励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9〕92号,简称《管理暂行办法》,下同)的相关规定,期满考核在五年期满时进行,不得申请延期,由学校和所在学院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在校园网公示。不接受考核或放弃称号,追回已发资助经费;未完成协议目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视完成情况追回部分已发资助经费;中期考核不合格而期满考核合格,可申请补发后2年奖励资助经费。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入选者完成《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A、B、C类“相山学者”入选者应完成的教学和科研任务。用于考核的业绩成果不得再申请学校奖励,国家级项目、省部级以上奖励除外。
第一批“相山学者”入选者需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相山学者奖励计划”期满考核表》(科研课题申报立项、论文(著)、成果奖励等,均应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国家级奖励不限单位名次。业绩成果终算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原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将《期满考核表》及相关业绩成果支撑材料(相关业绩成果支撑材料不超过60页,一人一本,简订成册)于2025年11月13日11:00前提交至学院(期满考核表Excel版、个人支撑材料PDF版,一并报送),经学院审核,签署初审考核意见,签字盖章后,连同个人提供的相关业绩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于2025年11月20日11: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204办公室(学院汇总的期满考核表Excel版及个人支撑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913350589@qq.com)。
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人事处师资科:0561-3803218。
附件:
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5年11月6日
终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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