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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度音乐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5 16:56: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度音乐学院专业人员招聘考核公告》和《2023年度淮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等)》精神,经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程序,现将考生的笔试、面试及总评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予以公布。根据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详见下文)。

一、体检

(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请考生于2023年821日(周8:00早上空腹前往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领取体检表,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察

(一)领取体检表时,提交本硕学历学位证书、三方协议书、已就业的应聘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

(二)学校成立由人事处、纪委、音乐学院等部门联合组成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三)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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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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