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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评通知

关于开展高校教师系列讲师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07 10:24:5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高校教师系列讲师职称认定工作。

一、申请范围及应具备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资格证,受聘在教学科研岗位。

2.所学专业与认定的专业(见附件1)一致或相近。

3.从未取得过职称。根据《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2号)要求,认定职称仅限初次认定,对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得再次认定。原已取得过职称的(包括通过认定、以考代评、评审等形式取得的所有系列职称),均不得申报本次讲师职称认定。

二、需提交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2.《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3.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淮北师范大学认定讲师人员统计表》,同时提供EXCEL和PDF签字版。

三、时间安排

申请人将材料报送至学院,各学院审核无误后,11月1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

附件:

附件2:讲师职称认定专业.xlsx

附件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

附件3:淮北师范大学认定讲师人员统计表.xlsx

终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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