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师资队伍>职称工作>详细内容

职称工作

关于开展异地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4 14:57:3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现组织开展异地职称确认工作。

一、申请范围及应具备的条件

2022年1月以来从外省引进的具有高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的教职工,可申请异地职称确认,申请确认的职称应与其在省外取得职称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一)原省外取得的职称,须是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规定经过评定程序,并被具有职称管理权限部门核准的职称;

(二)来校后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三)与学校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 

二、需提交材料

(一)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提供);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评审表》在档案内的由人事处提供,不在档案内的由个人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

(四)原职称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发文单位公章)1份; 

(五)《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1份(见附件1);

(六)个人简历1份(列明近五年来的主要业绩成果);

(七)异地职称确认统计表(附件2)。

三、时间安排

申请人将材料报送至学院,各学院须12月7日前报送至人事处415室张松颜处;如学院仅有1人申报的,可自行报送材料。学院需提供《异地职称确认统计表》Excel版+纸质盖章版各1份(Excel版的发送至邮箱913350589@qq.com)。

附件1: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docx

附件2:异地职称确认统计表.xlsx


终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