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引进博士中期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引进博士中期目标考核工作,请通知本单位2016年度引进博士(含2015年度及以前引进博士考核不合格者)提交相关考核材料。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7]117号)的相关规定,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完成学校额定的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中期目标考核为合格等次:
(1)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独立或第一作者,外文期刊仅限第一通讯作者,CSSCI来源集刊不算有效期刊,下同)2篇;
(2)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公开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10万字以上本学科学术专著1部;
(3)在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并获得三类科研奖励1项(第一完成人);
(4)主持三类科研项目1项,项目须实施一年以上并有阶段性成果(在三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须标明项目号);
(5)主持二类科研项目1项。
考核合格者,发放当年科研启动费;考核不合格者,暂缓发放当年科研启动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停止发放科研启动费和博士津贴;不参加考核者视为当年考核不合格。
考核人员需填写《2016年度引进博士科研中期考核汇总表》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各学院,由各学院审核盖章后于12月19日16:00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12室)。
联系电话:3803218
联系人:周 锟 蒋雪雪
人事处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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