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淮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淮北师范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规定的体检项目,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淮北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中文相关专业的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除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外,其他人员(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测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每个学科组须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3人以上组成。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除外)。
三、申请认定程序
(一)第一阶段:申请人报名(6月6日—6月11日)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后,各学院将符合条件人员统计汇总填写《2019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初审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后报人事处。
(二)第二阶段:申请人网上报名(6月10日—6月20日)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在6月10日—6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 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第三阶段:现场确认(6月19日—6月20日)
申请人将以下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基本材料包括:
1、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严格按填表说明填写);
2、《个人承诺书》一份(在网上报名环节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
3、《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由教务处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教学任务书原件和复印件(需所在学院院长签字);
8、提交与网络填报电子照片相同的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正面证件照片3张(其中一张由申请人贴在《体检表》相应的照片栏,另两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9、淮北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由申请人员请自行安排体检事宜。
(四)第四阶段: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并于测试结束后由专家组长在《申请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填写成绩。
(五)第五阶段:教师资格认定
学校召开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认定。
四、有关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切实做好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周 锟 蒋雪雪
联系电话:0561--3803218
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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